中國時報【張立勳╱新北報導】

身心障礙者在新北市路邊停車享2天免費優惠福利,比台北最高8小時、桃竹苗地區3小時,遭質疑太過寬鬆,且部分車位被長期占用;交通局與身障團體溝通後,研擬縮減為免費停車4小時,離上班地德國電動床墊點500公尺內10小時停車免費,以提高停車周轉率。

交通局依《身障優惠作業要點》提供身障者或載送身心障礙者車輛,路邊停車享2天免費優惠,自第3天起開立一般費率繳費通知單,但可持通知單及證明文件銷單。

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李友欽指出台中電動床,確實發現有身障朋友把路邊停車位當自家停車場停放,更誇張的還有掛名買車、實際卻非身障者使用,讓真正需要停車的民眾找不到車位。

經與身障團體討論後,市府研擬將優惠時間縮短至4小時,距離工作地點500公尺內可免費停車10小時,身障朋友駕駛的「特製車」比照現況優惠,不過,目前還未定案,仍在討論當中。

八福無障礙生活發展協會理事長翁玉玲表示,雖然縮減時間,但有心人恐怕還是會鑽漏洞,必須從管理層面去檢討,讓真正身障開車族享受福利,才不會浪費社會資源。

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認為,既然是社會福利就不該有太多的限制,若要限縮,也要對行動不便者有一定程度的保障,他建電動調整床推薦議身障專用車位應回歸給行動不便者使用,不是有身障手冊就能停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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